(1)直接申报纳税: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办理申报纳税。
(2)银行网点申报纳税:个体定期定额纳税人可以通过在郑州市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持税务机关核发的《核定定额通知书》(或上月完税凭证)到商业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申报纳税。
(3)网上申报纳税: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通过互联网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完成申报纳税。
(4)电话申报纳税:个体定期定额纳税人可以在郑州市商业银行办理“世纪一卡通”银行卡,并在征收期前存入足额税款后,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通过拨打电话“12366-2”,完成申报纳税。
(5)银行代理申报纳税:已办理商业银行银行卡的个体定期定额纳税人可以到商业银行任一网点与商行签订《代收税款协议书》,同时每月例征期前在银行卡内存入足额税款,由商业银行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代理申报纳税。
(5)邮寄申报纳税:纳税人在法定纳税期限内,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申报表,纳税资料后,装入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信封,拨打185台,由邮政人员上门收寄。纳税人也可和邮政部门签订揽收协议,由邮政人员按协议约定时间定期收寄。完成申报纳税。申请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涉税文书窗口”领取《邮寄申报纳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即可实行。